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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公告】新建发热门诊楼亮化项目院内商谈补充公告
作者:    点击数:22761    更新时间:2021/12/22    收藏此页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1222日发布的新建发热门诊楼亮化项目商谈公告参评公司报名要求还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要求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含50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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