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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    点击数:30306    更新时间:2013/1/9    收藏此页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计招聘12,具体见《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2、有事业心、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近三年无责任性医疗或生产事故,无严重医患纠纷,未违反上级政策规定或医院规章制度;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6、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

㈡岗位条件

见《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318-2013年2月7,欢迎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与。

2、应聘者请填写《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如下资料:个人履历表;相关学历、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⑴选择现场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院人事处报名。

联系电话:0518-8581208085820353

联系人:许  成、赵 

⑵选择网上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院人事处邮箱(lygrsk@126.com)。

4、报名人员经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招聘考核环节。

5、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所有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给予全额报销。

6、学科带头人待遇不低于现任科主任待遇。另外根据我院《引进、招聘人才管理办法》精神,学科带头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给予6-8万元安置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医院代其购置住房(副高级职称人员110平方米、正高级职称人员120平方米)一套;对引进人才配偶符合上级人事部门调动条件的,协助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核与录用

㈠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60%。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设置最低录用分数线(总成绩)≥70分。

㈡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㈢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附:附件1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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