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关于潘菁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作者:    点击数:19884    更新时间:2014/8/26    收藏此页

连妇保委〔20145

关于潘菁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科室:

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命相关程序,经院党委会研究,上报市卫生局党委批准,任命:

潘菁同志为人力资源部部长;

许成同志为综合办主任;

庄红玲同志为监察室主任。

任职时间从214日算起。

2014227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2月27印发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关于顾扬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孙林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电 话: 0518-85820353 传 真: 0518-85833426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邮 箱: lyg120@126.com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管理]